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济宁任城:检察官荣获“全省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
时间:2022-07-18 10:2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刘晓楠)近日,山东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对2021年度全省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徐丽因成绩突出,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徐丽同志始终把打击黑恶犯罪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对涉黑涉恶案件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调度,竭尽所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推进贡献力量与智慧。
 
  徐丽同志带领扫黑办干警严格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冲锋在前、奋战到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深挖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她以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公正高效、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赢得大家的一致认可。
 
  “她平凡得像一滴水,却踏实得像一座山”,同事这样评价她,她也是这样做的。近30年的检察官生涯,铸就了徐丽果敢、严谨的性格。她虽没有可歌可泣的事迹,没有耀眼的荣誉光环,但她有埋头苦干的韧劲,有司法为民的担当。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