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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创新推动涉企社区矫正“再社会化”提升检察服务质效
时间:2022-07-15 11:0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米吉庆)今年以来,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涉企社区矫正“再社会化”,创新解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难等问题,助力打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堵点”,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一是强化制度集成创新,打造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司法保护网”。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司法保护,落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槐荫区检察院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配套体系,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提供制度支撑。先后出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试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核查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与区司法局会签《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经营性外出问题进行规范和细化,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便利。探索建立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白名单制度,规范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简化了外出审批流程,畅通了经营性外出审批的“绿色通道”;规定了对情况复杂的外出情形,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对其外出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对请假外出期间的检察监督和区域协管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
 
  二是充分发挥“巡”的优势,精准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外出瓶颈。为做优做实社区矫正监督,区检察院建立“管+帮+服”模式,探索使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构建“穿透式”监督模式,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办企业、个体经营等情况进行深入排查。通过日常检察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涉企身份信息,通过专项巡回检察,发挥调查核实、实地走访等检察手段,深入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困难、需求,精准把握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方面的侧重点,从而为探寻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提供了可靠遵循。建立“绿色通道”机制,根据涉企社区矫正人员提出的合理诉求,向社区矫正机构建议采用公开听证等方式,探讨外出可行性,并简化外出请假的批准程序、优化审批方式,便利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经营性外出。
 
  三是“智慧借助”引入社会力量,助力创建融入信任的弹性监管模式。秉持“智慧借助”原则,创新使用公开听证制度,引入人民监督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社会力量,就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的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听取意见,为社区矫正监督提供参考性意见,消除社区矫正机构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的顾虑,助力社区矫正机构创建融入信任的弹性监管模式。如在办理一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杨某经营性外出案中,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亲自主持听证,邀请社区矫正机构的领导、市场监管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保证了听证效果。听证会后,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听证意见,审批同意了该社区矫正对象六个月经常性跨省市活动的申请。后该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外出济南,解决了业务合作上的危机,修复改善了与客户的关系,缓解了企业现阶段最大的经营困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社区矫正对象深刻体会到了检察温度,赠送了锦旗和感谢信,对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助力其复工复产表示感谢。
 
  四是建立“双向动态”反馈机制,注重跟踪问效追求司法效果最大化。密切跟踪问效听证后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双向动态”反馈机制,对经批准经常性跨省市活动的社区矫正人员,与接收地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定期向司法局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情况,双向反馈往返两地间行踪轨迹,动态跟踪跨地区矫正情况,防止异地监管出现“真空地带”,切实保证社区矫正对象“放的出、管的好”,实现最大最优司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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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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