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到恒新小学开展“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法治教育讲座”活动
时间:2022-07-05 18:0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深入开展,构建法治教育长效机制,7月5日上午,槐荫区检察院在槐荫区恒新小学开展了“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法治教育讲座”活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区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田丽,恒新小学校长崔珊、党支部书记张岚,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王飞等同志参加活动。
王海龙检察长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结合新修订的“两法”,为学校七百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课堂上,王海龙检察长注重用孩子们能听懂、喜欢听的语言,结合法治动漫视频,教育同学们要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莫要触犯法律的底线以及面对校园欺凌等如何应对。讲课内容丰富,形式生动,让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中掌握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受到师生们的热烈欢迎。随后,为强化在校师生的法治学习,王海龙检察长赠送法治图书200册。
活动期间,王海龙检察长就校园法治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学生日常学习、心理健康、法治教育等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检校协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该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检校共建”“法治宣传进校园”等工作,促进了学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有效提升。同时通过与学校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双方职能,进一步推动完善校园法治教育机制,真正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个“朝阳工程”和“民心工程”做到实处,取得实效。(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