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重拳出击整治“店外店”
时间:2022-06-23 17:5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还道于车,还路于民。6月22日,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联合行政综合执法、派出所、交通、交警、应急、环保等多家单位,在镇驻地开展了店外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
  郯城县高峰头镇地处205和310国道交汇处,驻地集市人流拥挤、车流量大,部分商户“店外开店”,沿路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不仅阻碍了道路畅通,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的基础上,当日,高峰头镇人大主席舒彬带队指挥,联合执法工作人员顶着烈日,在近40度高温里沿街沿、国道徒步推进,逐一对店外流动、固定摊点进行整治清理。督促临时摊点转入新规划的集市内开展经营,配合业主对店外占道棚铺进行拆除。同时,对国道沿线乱停乱放车辆进行集中整治,驾驶员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停放至规划的停车位内;驾驶员不在现场的,对违停车辆进行现场拖离。本着“文明执法、服务为民”的活动理念,行动中,工作人员不顾酷暑炎热,耐心细致的开展说服教育,不厌其烦地对占道经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市场秩序危害进行了讲解。

  此次整治行动共清理店外占道棚户69家,清理占道经营摊点240余处,清理违法停放车辆若干,有效维护了市场和交通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杨永涛)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