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济宁市金乡县民法典宣讲进宗教场所
时间:2022-06-20 11:5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李洪菊)为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近日,县司法局联合县统战部邀请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山东九一律师事务所陈效峰律师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专题讲座。
  讲座中,陈效峰律师结合丰富详实的案例,从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定地位、法定权利、法定经营、禁止情形、法定合同版本、法定维权途径等六个方面,重点对民法典中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制度框架、宗教活动场所财产保护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解答了宗教界在民事法律责任方面的问题和困惑,真正让民法典走进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身边。
 
  本次活动是金乡县落实民法典“十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家庭、进军营)的具体举措之一,金乡县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在民族宗教界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引导宗教界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切实让民法典“典”亮美好生活。
 
  据悉,金乡县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界人士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全县各界人士和群众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开展各项活动的思想认识,提高了新形势下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做出积极贡献。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