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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南县应急局“四举措”推行安全生产“说理式”执法
时间:2022-06-17 16:3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依法行政是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今年6月是全国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莒南县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推动管理理念,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调查取证过程说清事理。对当事人以相互平等的姿态主动开展说理沟通,在执法检查中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边执法边普法。
 
  二是审议裁量过程说明情理。执法人员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调查情况报告》的形式,体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在自由裁量、证据取舍、主体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逻辑分析,注重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三是告知过程说透论理。通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这些载体传达给当事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充分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和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公开听证的权利。
 
  四是做出决定过程说通法理。将行政处罚所依据的全部法律理由通过书面形式完整、真实的呈现出来。让当事人更加方便地对照,明白自己违反了什么规定、为什么受处罚、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达到“知其然,更应知其所以然”的认知效果。(杨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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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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