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济宁市金乡县民政局深入开展《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时间:2022-06-16 10:2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有效推动《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扩大群众知晓率,近日,金乡县民政局多措并举,组织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新《条例》颁布施行后,金乡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将新《条例》纳入集中学习内容,各责任科室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新《条例》对地名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各镇街积极响应,重点对地名的命名、更名、地名使用、地名文化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面详细的解读学习。
 
  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为广泛宣传新《条例》相关知识,金乡县民政局积极宣传新《条例》,让广大群众深化对地名的认识,提升新《条例》的知晓率。各镇街通过悬挂横幅、利用党务村务公开栏、led显示屏等方式积极宣传新《条例》。加大了村镇居民对《条例》的了解,营造人人了解地名管理、爱护地名环境的良好氛围。
 
  持续深化,做好落实。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深入推进地名文化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地名公共服务,严格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继续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乱象。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稳妥做好地名信息采集与更新,实现地名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