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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社区活动
时间:2022-06-14 11:0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高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金乡县司法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社区活动。
  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册1000余份,通过开展讲座的形式,向居民重点宣传了法律援助法、民法典,司法局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正确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使居民群众对于法律援助的途径及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得到进一步普及,让法律援助走进群众心里。接下来金乡县司法局将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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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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