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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法院:执行获称赞,锦旗寄真情
时间:2022-06-09 10:37  浏览次数:
    为群众办实事|
 
  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法院:执行获称赞,锦旗寄真情
 
  山东新闻网:6月6日,原告李某某专程驱车来到金乡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办实事,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闫福亮的手中,对执行干警不辞辛劳、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2020年5月15日,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济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完毕后,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工程价款10万元。结算后被告济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迟迟未将10万元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原告李某某。原告李某某向金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胜诉后于2022年2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利用线上和线下的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依法划拨了其在银行的部分存款,并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并再次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将根据情况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执行干警依法拘传被执行人济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释明不履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于2022年5月25日向本院交纳了剩余的执行案款。最终,本案全部执行案款10万元全部到位,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执行干警的尽职履责,让申请执行人深受感动,主动赠送锦旗以表谢意。锦旗虽小,却表达了申请人对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执行干警们浓浓的谢意,表达了申请执行人最真切朴实的情谊,对执行干警而言是激励,更是鞭策和责任。(金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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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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