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 李琳--让更多的孩子沐浴法治阳光
时间:2022-06-08 10:0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贾耀凯 刘晓楠)从检十余载,她用爱心、专业、坚韧致力于检察事业,在忠诚干净担当中汲取前进的磅礴力量,用青春书写无悔于时代的华彩篇章。
李琳,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山东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个人”、济宁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能手”、任城区“五四杰出青年”等荣誉获得者。
她恪尽职守,勇于创新。为破解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难题,她提出构想,带领未检团队,创设运用破解三大难题、突出三大重点、坚持三大优先的“三三三”模式,以检察之力汇聚各方之力,建立健全未检融入社会治理多元化工作体系,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探索“监护督促令+家庭教育令”模式,与民政局、妇联等五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实现案件办理家庭教育全覆盖,唤醒沉睡的监护人,该做法被检察日报、中国火炬等媒体报道。在全省检察机关“五年看变化喜迎二十大”检察文化品牌选树展示活动中,“阳光·雨露”未检品牌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她秉公执法,温情办案。零口供批捕、起诉的陈某某强奸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品案件”,办理了全市第一起支持民政局撤销监护资格案件。在办理一起聚众斗殴案时,区分不同罪错等级,分别作出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罪错训诫等分级干预措施,帮助六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七名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参加高考,圆了大学梦。在办理一起性侵案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双向保护,精准帮教,准确认定案件性质、精准适用法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受到涉案双方的一致认可,并送来锦旗。
她创新模式,常态普法。“治已病不如防未病”,她不断创新宣讲形式、丰富宣讲内容、拓宽宣讲渠道,利用“阳光未检平台”开设云课堂、模拟法庭,制作了《向校园暴力说“不”》《拒绝网瘾》《预防性侵》等法治课件。常态化进校园、进社区普法,深入全区各中小学校授课50余次,宣传对象从学生到家长、教师,宣讲地点从网络、学校到社区,受众达数万人。
择一业,终一生,不为繁华易匠心。寓法于情,用法治光辉引领迷途少年,用法治的春风温暖受伤的心灵。稻谷有根扎在泥里,她也有根扎在孩子的心里,她怀揣梦想、砥砺前行,努力让更多的孩子沐浴法治阳光,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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