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走访一名行程码异常矫正对象
时间:2022-06-02 16:0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金乡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由执行地司法所长和专管员每周对矫正对象核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序。
 
  张某某,男,汉族,1983年6月出生,户籍地金乡县,2020年6月3日,因交通肇事罪被金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0年6月16日在执行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张某某入矫后,司法所根据李某某实际情况制定矫正方案,使张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恩政府对他的宽大与包容。张某某也能够认罪悔罪,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督管理。疫情期间,张某某每日按时在济宁云矫务打卡,没有越界现象,也没有请假事项。司法所在核查矫正对象健康码和行程码时,发现张某某14天内有到达或途径江苏省徐州市的记录,张某某主动交代,他在家务农,现在正是农忙季节,他家的地在和江苏省交界处,下地干活时手机有时显示出江苏省信号,人实际上没有越界。
 
  执行地司法所去张某某实际居住村居走访,实地验证,通过走访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了解张某某的活动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及近期表现,和张某某所汇报情况一致,说明张某某没有越界。然后,司法所重点约谈张某某,告诫他一定要遵守疫情期间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离开金乡。 (杨艳丽)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