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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司法局:学法好去处,全县首个民法典公园来啦!
时间:2022-05-30 09:2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德卫)“我平时十分注意民法典的学习,但是对人生各个阶段的法律规定学的不够全面,现在县司法局建成的这个民法典公园里立有《法治人生》石刻书,汇总了人生从胎儿阶段一直到死亡继承等各个阶段的重点法律知识,让我一目了然、获益匪浅!”初夏的徒骇河边,杨柳依依,鸟语花香,已退休的李大爷正在认真阅读着民法典公园中的《法治人生》石刻书,由衷地感叹着民法典慈母般的呵护。
  李大爷口中的民法典公园正是莘县司法局提升改造建成的全县首个民法典公园。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深入推动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走深走实,莘县司法局整合现有资源,创新普法载体,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的基础上向东扩展150米,建成了全县首个民法典公园,填补了我县没有民法典主题公园的空白。
 
  该公园位于莘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东面,徒骇河北岸。沿着徒骇河边由东向西漫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领略着壮丽的美景,耳闻着优美的鸟鸣,映入眼帘的是“民法典公园”标示和“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石刻书,学习着从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后和进入新时代后等各个历史时期民法发展完善的壮阔历程,仿佛置身于共和国法律发展的辉煌历史长河中。向西继续行走,《法治人生》石刻书屹立眼前,石刻书清晰地记录着自然人从胎儿、零至六周岁、六至八周岁、十二至十四周岁、十四至十六周岁、十八周岁、二十至二十二周岁、三十周岁、四十五周岁、六十周岁、七十五周岁和继承等一生的重点法律知识,让群众更加直观地学习了解人生各个阶段合法权益保护的法条知识。
 
  在公园西侧,会看到一块书页形状的民法典石刻书,上面镌刻着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等重点章节知识,章节内容以问答的形式呈现,书画融合、直观形象,向群众展示着民法典中重点法律规定,石刻书还镌刻着“民法典七字歌”,把深邃的法律条文归纳成妇孺皆知的七字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有效地提高了民法典的知晓率和实用率。
 
  此外,公园在绿树红花之间的小路两旁,树立了民法典宣传标识牌,让群众抬头就能直观地学习民法典知识,迈步在曲径通幽的小路上,仿佛置身于诗情画意中,又有现实法典为伴,神清气爽、美不胜收。民法典公园建成后,迅速成为了全县学法休闲、开展活动和提升层次的“打卡地”,为全县人民提供了一个优良的学法环境。
 
  “我们深入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创新载体,整合现有资源,提升建成了全县首个民法典公园,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学法休闲的好去处,全面提升了全县法治阵地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着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向阳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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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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