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探索建立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管理机制
时间:2022-05-27 15:0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李菲斐)为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用人管理,提升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利津县委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用工总量管理制度,规范人员招聘选聘流程,开启县属国企选人用人新模式,助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实行总量控制,严把“核准关”。牵头制定印发《利津县县属国有企业用工总量管理和人员选聘办法(试行)》(利编发〔2022〕8号),建立了企业根据经营效益、主业范围、政府性任务等要素测算申请,财政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把关,国资委会议审议批复的国企用工控制总量核准流程。用工控制总量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劳务派遣及短期、临时性用工计划一年一定。近期,利津县委编办协同财政部门对6家县属国有企业用工总量进行审核,核准用工控制总量328名,并核定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为下步人员招聘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规范人才招引,严把“招录关”。规范完善国企人才招引程序,明确了招聘公告发布、考试考核、公示备案、续解聘等程序要求。适当放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急需高层次、高技能专业人才招聘选聘方式。提高人才引进事项办理效率,用人企业申请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审核,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审批,服务保障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拓宽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渠道,引入竞争机制,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经营管理团队。普通岗位员工原则上每年组织公开招聘一次,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人社、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监督,确保程序公平公正。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把“使用关”。建立完善国有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按照“一企业一档案、一企业一台账”要求,将244名现有国企正式职工人员信息报财政和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对各种不同用工类型人员调入调出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全面动态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申请调整用工控制总量中弄虚作假、擅自超出用工控制总量录用人员、违反程序规定调入人员、公开招聘中徇私舞弊等问题,对逾期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程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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