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在行动!
时间:2022-05-17 10:12 浏览次数:
家庭教育宣传周
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在行动!
山东新闻网:今年的5月9日至15日,是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进一步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金乡县司法局开展了以“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线上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号召家长朋友们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
金乡县司法局新时代“法润万家”宣讲团成员杨娜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背景、六大内容、九大方法等方面通过问答的方式对《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帮助家长们树立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好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做一名合格的家长。
家庭教育是每一个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金乡县司法局将继续创新形式开展好《民法典》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引导全社会树立重视家庭教育、依法家庭教育、科学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保护观念,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戴梦丹)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