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金乡县司法局走进网络直播间解读《民法典》
时间:2022-05-10 16:1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图文:杨俊文 李洪菊)5月9日,山东济宁金乡县司法局联合县广播电视台和山东缗城律师事务所走进金乡县广播电视台《法治金乡》普法栏目,用身边人说身边事,以案释法解读民法典。
直播节目中,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风彪结合实际案例,为广大听众解读了《民法典》中“好意同乘”、“高空抛物”、“自甘冒险”等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案例解读,让公众了解到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该规定有助于倡导助人为乐、好意施惠的价值观;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一条款的确立,对于司法裁判尺度的统一,以及文体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栏目引用实际案例讲解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文,通俗易懂,有实际参考意义。本次《民法典》进网络直播间,使大家对民法典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做到了对民法典基本知识的普及,社会服务效果明显。
据悉,下一步金乡县将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广泛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采用“线上+线下”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民法典》,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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