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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举办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
时间:2022-05-08 10:4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5月7日上午,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举办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自此按下了检察机关借智借力助推办案新模式“启动键”。15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受邀参加聘任仪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全体院领导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聘任仪式。
 
  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是槐荫区检察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和《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府检协作配合,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更好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共15名,分别来自于槐荫区发改局、教体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黄河河务局等共15家行政机关。
 
  聘任仪式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泳淳宣读了《关于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两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做了表态发言。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对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积极辅助检察官办理案件,形成工作合力,为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贡献力量;二是要扎实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履职保障。区检察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全面做好服务,坚决支持特邀检察官助理们大胆履职、依法履职,尽最大努力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案件提供坚实有力的服务,充分保障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履职需求;三是要全面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独特作用。希望特邀检察官助理主动融入办案团队、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为检察办案提供意见建议,帮助检察官对办案中的专业性“疑难杂症”进行专业的分析,提出精准指导意见,成为槐检“最硬核的外脑天团”。
 
  聘任仪式结束后,区检察院随即组织了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三个规定、办案纪律等。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蕾全面介绍了区检察院职能、机构设置、工作情况,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职责、履职保障、考核评价等内容做了专题讲解,并结合案例详细阐释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的领域和方式。(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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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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