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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
时间:2022-05-05 09:51  浏览次数: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
 
  山东新闻网:五月是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工作。近日,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民法典》活动。
 
  活动邀请鱼山街道村居法律顾问高坤英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中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要点,系统地介绍了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法律条文,并对矫正对象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通过本次学习,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律意识,调动了他们回归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李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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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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