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南苑司法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
时间:2022-04-24 16:5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适应社区矫正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学习近期召开的任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波针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2022年4月24日,南苑司法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并结合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实践就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工作职责、衔接配合等方面进行梳理、分析、探讨。会议由南苑司法所所长徐化文主持,南苑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徐所长带领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随后,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结合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和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深入讨论了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期间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法律责任等规定,还就外出请假、矫正小组作用发挥、信息化核查以及具体执法环节等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徐所长针对南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指出: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风险大、隐患多,要把社区矫正安全工作作为重点;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筑牢安全稳定基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三是大力开展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对照社区矫正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对象自身存在的全隐患问题,查全、查深、查细,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社区矫正对象要重点管控、加强防范,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加强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规范执法的水平。
今后,南苑司法所将以“任城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1+1+2+N”的工作目标,遵循“问题导向”原则,针对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全面提升辖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