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
时间:2022-03-30 17:4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近日,槐荫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在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仪式。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存海,区公安分局领导熊俊杰,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成刚出席揭牌仪式,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揭牌仪式上,双方会签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关于落实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随后召开了2022年第一期公检联席会议,就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对当前办理的新型犯罪案件进行深入研讨。
会上,围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落实,侯存海副检察长建议:
一、树立大控方意识,从以审判为中心就是以证据为核心这一现代司法理念出发,强化侦查环节证明犯罪、证明真相的意识,培育检警共同体。
二、强化证据的规范化意识,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出发,规范取证,确保证据来源等形式合法、证据内容合法、取证手段合法。
三、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减少诉前羁押率,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在证明社会危险性上应提供证据支持,增加逮捕必要性的说理内容。
四、加强公检协作,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法制部门严把送案关口,增强审查证据形式要件、案件落实退补提纲要求到位与否的力度。
五、推动侦查监督与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形成合力,发挥考评机制作用,强化侦查人员的责任心,激发工作活力,从源头上进一步提升侦查质量。(槐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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