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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化雨司法所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
时间:2022-02-18 11:0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确保维护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约束力,金乡县司法局化雨司法所始终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严抓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及心理教育工作,从而保证了每位矫正对象都能顺利回归社会。近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对1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该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对其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必需履行的义务和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强调了云矫务打卡必须严格执行,要求矫正对象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规范,时刻注意自己的特殊身份,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完成矫正。
 
  通过面对面的个别谈话教育,该名社区矫正对象表示当时因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律意识的淡泊,犯下了错误,至今后悔莫及。今后,要积极通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力争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政府和家人的关心和帮助。(胡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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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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