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县“三结合”亮出安全监管执法利剑
时间:2022-02-18 10:36 浏览次数:
一、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和界限,修订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做到依法履职、各负其责。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防线。组织开展“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综合运用行政执法、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推动企业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机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拓宽社会化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覆盖面,大型企业在自主管理为主按需购买服务,推进统一购买社会安全技术服务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执照“安责险+服务”的工作方法,在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可燃爆粉尘、喷涂、液氨制冷、劳动密集型及发生亡人事故等单位全面实施“安责险+服务”。全面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董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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