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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法院出具“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案号调解书
时间:2022-01-05 14:57  浏览次数:
    首例!山东枣庄法院出具“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案号调解书
 
  山东新闻网:(孙艳楼 王涵)2022年首个工作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出具首份“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案号调解书,为3起金融纠纷解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与卢某信用卡纠纷,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与刘某等4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员的悉心调解和耐心说服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欠款并申请司法确认,该法院依法审查后出具“诉前调确”1号、2号文书。
 
  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与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申请立案登记,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在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张某按月分期偿还并于2023年6月前将剩余借款本息全部结清,该法院依法出具“诉前调书”1号文书。
 
  近年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有关进一步规范“诉前调”字号相关文件后,迅速领会文件精神,对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编立“诉前调确”案号,对诉前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案件编立“诉前调书”案号,深化诉前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
 
  诉前调解不收取诉讼费,还可在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申请法院执行,同时解纷不伤面子、不伤和气,消除了“打官司”的影响与顾虑,对社会关系的修复也大有益处。
  1月4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副庭长孙中胜(中)在向当事人讲解“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有关情况。

 
  1月4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人民调解员在办理“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案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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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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