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有“援”相伴,喜迎元旦
时间:2021-12-31 13:1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白河:(潘聪)新的一年要更努力和好好爱自己,和昨日过往说再见,迎接新的篇章,许下的美好愿望通通都实现,有法相伴,未来可期。祝愿伟大的祖国海晏河清、万象升平,祝愿您万事顺遂、平安喜乐。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
平等享受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一般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并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使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困难的群众可以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社会各界参与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律援助法第十七条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这不仅大大拓宽了法律援助渠道,还有利于提升法律援助灵活性和服务质量。法律援助法第九条、第五十二条确立了法律援助经费捐赠和办案补贴免税制度,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力量的捐赠热情,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积极性,给法律援助捐赠者和办案人员吃了“定心丸”。
全面推行诚信承诺制
法律援助的申请,将“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改为“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全面推行诚信承诺制。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时,承诺经济状况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知悉诚信承诺的全部内容,并自愿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援助是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益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对加强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元旦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里,法律援助让法治之光更加闪耀。让我们欢喜过新年,在有“援”的日子里,过更加美好的生活。(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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