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干警荣获“二〇二一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称号
时间:2021-12-28 10:2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济南:近日,检察日报社对全国检察系统检察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干警米吉庆获“二〇二一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称号。
米吉庆同志在槐荫区检察院从事新闻宣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检察宣传工作理念,深挖“四大检察”金矿、富矿,围绕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司法救助等重点工作,挖掘工作亮点,推送经验做法,撰写的《“梦之航”法治教育》《佼佼巾帼铲黑恶》等60余篇新闻报道、人物事迹被《检察日报》、正义网、《山东法制报》等媒体刊发;为《初心如磐铸检辉》等多个宣传视频量身撰写特色脚本;参与组织策划《祖国不会忘记》等多个重大宣传文化活动的拍摄、视频剪辑等工作;参与处理多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参与的新媒体工作先后获得“2020年度全国检察微博二十佳”、“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第五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优秀奖”、全省第三届政法新媒体示范工作室等奖项,检察宣传工作不断提档升级。(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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