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时间:2021-12-21 09:42 浏览次数:
喜报!山东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山东新闻网:(陈一佳)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不断巩固优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质效,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8个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推动各地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大局,落实为民办实事举措。其中,槐荫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入选。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未对被害人的家属进行赔偿,被害人的遗孀张某及其子女的生活可能陷入困境,遂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同时移送相关案件材料。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经审查,区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救助条件,救助申请人系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决定对被害人一家救助2万元,并从快审批发放,及时缓解了被害人一家生活的现实困难。救助金发放后,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关注被害人遗孀及其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多次跟踪回访。
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区民政局、教育局、军人事务局、司法局、人社局等单位的协同配合下,区检察院对被害人一家进行了多元救助帮扶:一是协调当地村委会给张某就近安排适合的公益岗位,增加家庭收入;二是与教育部门座谈,对被害人子女适用教育帮扶政策,减免被害人未成年幼儿园子女每年500余元的保教费,定期向三个未成年子女发放每人每年1200元的助学金;三是与人社部门沟通,为张某每月发放就业补助金572元;四是与民政部门会商民政救助政策,将被害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五是对被害人即将毕业走入社会的子女进行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协调人社部门开展免费岗前技能培训。(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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