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网络主播“跳槽”被起诉
时间:2021-12-19 11:0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当日,在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孟庄法庭,通过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主动要求撤诉。至此,一起因网络主播“跳槽”被起诉的民事纠纷案件画上一个圆满句号。据悉,这是目前枣庄市首起网络主播被起诉的案件。
原告是一家以网络直播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公司,被告是某大学一名应届毕业生,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被告在该公司从事网络主播工作。后因被告“跳槽”,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违约金等费用共6万元。经过办案法官在诉前、庭前做双方当事人和解工作,最终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违约责任。
12月18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孟庄法庭法官郭方泉(中)在主持和解一起因网络主播“跳槽”被起诉的民事纠纷案件。
12月18日,在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孟庄法庭法官郭方泉(中)的主持和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摄影)吉喆、孙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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