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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两个赌徒的“生财之道”,租车抵押诈骗被判刑
时间:2021-11-15 10:0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林茂)两个没有固定工作的赌徒一直输钱,却依然屡败屡战,钱究竟从哪里来?原来他们有着自己的“生财之道”。近日,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案一审宣判。
 
  汤某和严某沉迷赌博,赌桌上有输有赢,一晚上几万是常有的事儿,为了赌博两人把自己车都抵押出去了,就算如此俩人想的仍不是努力工作挣钱,而是想着“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誓要从赌桌上把钱赢回来。可是命运的女神没有站在他们这边,最后的一点本钱也都输光了。
 
  两人此时仍心有不甘,但想去赌桌上翻盘却没有了本钱,此时汤某想起一个在网上看到的弄钱的办法,那就是先租车然后再拿去抵押套钱。汤某来到济宁城西一家租车公司租了一辆黑色轿车,租金每天200元,然后通过网上联系伪造了机动车登记证和车辆行驶证,把车开到兖州抵押了出去,最后拿到抵押款35000元。
 
  两人拿着抵押来的钱再战赌桌,寄希望于赌博赢钱赎车,但这次还是输了,为了赎回抵押的车,俩人便只能继续用租车抵押的方式来暂缓之前租车抵押的窟窿,这无异于拆了东墙补西墙,结果到最后雪球越滚越大,钱越欠越多。
 
  其实两人也有赢钱的时候,但没有见好就收,到最后又把钱都输了进去。租车公司一直催促还车,两人没有办法,就继续找其他地方租车再作抵押。随着车辆租赁时间到期,各家租车公司纷纷找上门来,但两人此时没有钱也没有车,租车公司随即选择了报警。
 
  经查,2020年12月以来,汤某单独及伙同严某为偿还债务、筹集赌资,采取从各租车公司租赁汽车的方式,隐瞒租车事实,通过网上制作伪造的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证件,向各抵押车行及个人抵押租赁来的车辆共计5辆,骗取抵押款共计195000元,所得赃款均被用于偿还车辆租金赎车还车、赌博及生活消费。
 
  案发后,两人及其亲属已将汽车从抵押公司赎回归还给租车公司。
 
  任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汤某、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一审宣判,以被告人汤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以被告人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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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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