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确保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虚管和重新犯罪等现象。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杨庄司法所组织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训诫学习活动。
本次活动,分为二部分:一是集体学习《社区矫正法》重点法条,让社区矫正对象明确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全面了解社区矫正日常报告、思想汇报、外出请假、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相关规定。二是司法所所长对辖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应该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自觉服从监管,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尊法、学法、守法意识,彻底认罪悔罪,改正恶习,早日融入社会。
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要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所强化日常监管。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对维护辖区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山东临沂沂水司法局杨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