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交警提高“四种能力”着力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时间:2021-10-28 17:0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鲁伟 孙运涛)为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从提高四种能力入手,着力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科学整合警力,切实提高依法管理交通的能力。大队注重加强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科学部署,合理安排勤务计划,在目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科学整合工作方案,提高对路面行车秩序的监控能力,使路面始终保持安全、畅通、有序。并加强车辆管理,严把入口,敞开出口,跟踪管理,切实落实在车辆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检审报废制度,确保管辖范围内的车辆底子清、情况明、安全依法运行。对违法营运车辆,发现一个彻底处理一个,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要坚决报废,使检验不合格、安全状况不良、违法违规营运等车辆无处躲藏,寸步难行。再就是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牢牢把好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审验关,加强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整顿和培训条件,资质认证,同时还要注意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二是拓宽渠道,改进方式,不断提高宣传能力。大队主动协调、争取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参与,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提高国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来抓,以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为重点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要求,不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以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培养文明交通行为,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奠定群众基础。
三是依靠政府,面向群众,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大队对本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绝不懈怠、推脱,需要政府和其他部门支持完成的则主动建议、协调,积极主动为政府当好参谋。有些重特大事故的处理,既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办案,又争取有关方面的配合和群众的支持,把依法执行公务和做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四是快速反应、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大队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制定了处置重特大事故的工作预案,加强平时的应急反应能力训练,做到关键时刻能拉的出,用的上,处置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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