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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南交警强化措施着力加强全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时间:2021-10-26 17:1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鲁伟 孙运涛)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人身安全,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对全县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队把这项工作作为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并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校车管理工作;组织好民警、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学习文件精神,掌握相关内容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抓好了校车管理。同时,积极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汇报,密切了与安监、教育、宣传等部门的协作配合。
 
  二是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大队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共同抓好校车管理工作,确保了校车交通安全运行。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进行审核、清理、备案,对拟用校车及其驾驶人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逐一建立校车管理台帐;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对专门校车申领统一外观标识。并利用新闻媒介加强对校车管理、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的宣传,使社会、学校、校车经营单位和驾驶人了解遵守相关规定,督促学校、幼儿园和校车经营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配合学校定期对学生及校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校车交通安全。大队各交警中队利用交警队信息平台对校车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依法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学校对校车定期进行检验。
 
  三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大队除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验外,每学期开学前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投入运营。严格审查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严禁驾驶校车。各交警中队还合理安排警力,加大了对接送车辆通行路段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强化交通秩序管理。
 
  四是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大队积极协调教育部门,结合受教育者的年龄特点,通过上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版、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中小学生、儿童和接送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在各类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教育学校、幼儿园坚决不用各类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同时,协调各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对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学校与驾驶人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大队采取突击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违法车辆上路行驶,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了学生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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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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