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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司法局朝城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时间:2021-10-18 10:3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德卫)近日,司法部发布了被评选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的公示名单,山东莘县司法局朝城司法所榜上有名,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成为了全省为数不多获此殊荣的基层司法所。
  朝城司法所现建有“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有立法民意征集、公证协办、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个服务窗口,在二楼设置法律顾问室、普法办公室、私密会谈室,三楼设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多个功能科室,其中人民调解室配备了投影仪、音响、远程可视化智慧平台等设备,快速实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全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一面旗帜”。
  近年来,莘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作为工作重心,建立司法所建设帮包制,将全县24个司法所划为4个片区,组成帮包小组分包指导,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协调镇街解决业务用房等问题,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统一更新司法所外观标识、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实现了司法所硬件建设整体提档升级。目前,司法所建成率100%,15个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新性的提出了“一所四站点”的工作模式,在每个镇街均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立法民意点、公证协办点、行政复议联系点,积极推动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实现“两所共建”,与公安派出所实现了“三方联动”,既拓宽了司法所业务范围,又方便了基层群众,使群众足不出镇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欢迎,为全县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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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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