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莘县司法局:“四措并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1-08-27 11:1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德卫)今年以来,莘县司法局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强统筹、夯基础、创特色、抓落实,特色亮点频出,工作成效明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深化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出实招
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别列入县委常委会、依法治县委员会、依法治县办2021年工作要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莘县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督察内容。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及时公开发布等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到100%。
聚焦便民利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再提升
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推行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联络站点网格化服务。突出智能精准,畅通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渠道,促进实体、网络、热线三个平台的融合,落实“公证跨省通办”“法援在线”“智慧调解”、24小时无人值守律所、远程可视化智慧平台等网办系统的应用,让法律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成为常态。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创设“1+4+N”司法所模式,在镇街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行政复议联系点、立法民意征集点、公证协办点等服务窗口,打通法律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米”。
强化普法宣传,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年初,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纳入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同时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全县各镇街、县直各部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行政服务过程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与县教体局联合下发通知,在春季开学、夏季暑假、秋季开学和冬季假期四个时间阶段,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115场次,为全县中小学生送去“法治大餐”;深入实施“法律带头人”培育工程,评选出856名“法律带头人”,组织专题法治培训活动5场次,参与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化解矛盾纠纷800件,引导法律服务500余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利用“精准普法信息平台”,推送了30万余条相关法律信息;县司法局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开设《法治莘县》栏目,目前已制作13期,在莘县新闻后全年播放普法口号,在莘县广播开展“法治在线”,在县电视台天气预报插图中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气象法等普法宣传照片。
创新治理方式,维护社会稳定防风险
积极推进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抓好“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打通非诉讼纠纷“接案、分流、化解、联动、处置”的各个环节,为群众提供非诉讼纠纷“一站式”服务,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莘县升级版。强化资金支持,在局机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律所全部安装远程可视化智慧平台,实现了“一网联动、立体服务”。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创新采取“手机定位、微信位置共享、钉钉考勤打卡、定位手环”相结合的信息化核查手段,初步建立起“智慧矫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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