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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高新区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整治工作
时间:2021-08-26 11:1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连日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以“生命与安全同在,预防与防护并重”为主题,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为主线,扎实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整治工作,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行车和文明驾驶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从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工作中,大队分别在科技大道双月园路、科技大道双月湖路等路口设立劝导点,在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大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劝导查纠力度,常态化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登记劝导行动,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细致讲解在出行时要按照交通法规要求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在出行时最大程度上保证自身的安全。
 
  大队在开展劝导工作的同时,依次对过往的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培训,让市民“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并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倡议书,认真理解佩戴安全头盔出行对自身保护的重要性,讲解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并提示在日常出行骑乘车辆时需要注意的交通安全细节,充分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使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都能深刻意识到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引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人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氛围。(陈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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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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