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交警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时间:2021-08-20 11:2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鲁伟 孙运涛)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断地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创新交通管理机制,实行综合治理。大队积极协调建立政府牵头,安检、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全县道路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整治,需联合整治的联合整治,集中解决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常抓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不能放松,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车辆不超员、超载、超速、带“病”运行,严禁驾驶人员疲劳及酒后驾车。
二、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危险路段的管理和整治。大队对排查的事故“黑点”,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进行重点整治、重点突破。同时加大对农村道路、学校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位等区域性交通秩序的管理和整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校车的管理和高度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
三、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大队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治本之策,充分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手段,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细。大队一方面突出对运输企业、学校和公路沿线村居等单位和驾驶员、中小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利用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寓道路交通宣传教育于执法活动之中,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狠抓道路行车秩序的整治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大队根据实际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治理工作,采取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从严查处客货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货车和拖拉机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出声势,管出效果,达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的。
五、严把车辆检验和驾驶人管理关,构建预防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大队要求车管部门严把车辆的检验和驾驶人的管理关,特别是客运车辆要充分发挥关口作用,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的车辆不得随意在行车证件上加盖“检验合格”印章,杜绝未经检车也盖“检验合格”印章问题的发生,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并定期派员深入运输企业给驾驶人上安全教育课,监督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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