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莒南交警交通安全宣传收到良好效果
时间:2021-08-19 10:2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鲁伟 孙运涛)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针对本县实际情况,深入企业、村、居、学校和人员密集的车站、商场等地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强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有效地提高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为今后进一步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围绕交通安全活动的中心工作,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大队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活动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大造交通安全宣传攻坚战声势,不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攻坚战迈向新台阶。
 
  二是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合拍,通过层层鉴定责任书,落实责任承包方案等措施,形成团结奋进,共同参与的合力,在此基础上,积极与各单位加强联系,做好上传下达、检查督导等各项工作,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扩大了活动效果。
 
  三是充分发挥上交通安全课的作用,与企业、村、居、学校联系,在展出挂图、播放光盘、分发宣传材料的同时,备好教材深入基层单位上交通安全课,并邀请了一些知名人士、大队领导和优秀驾驶同讲课,在这些基层单位引起了强大的反响。
 
  四是充分利用车载VCD,将宣传光盘分发给各客运车辆进行滚动播放,让广大乘客在旅途中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
 
  五是在企业、村、居、学校等单位设立了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栏或宣传牌,张贴了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挂图、标语,增强了这些单位的“责任制”意识,有力地推动了这些单位的内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分享到:
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