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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庄坞司法所持续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1-08-18 16:0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胡顺胜)为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方面的新精神新概念新规定,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庄坞司法所持续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民法典》在乡村落地生根。
 
  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司法所在防控点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向过往群众普及新冠疫情防控的同时宣传普及《民法典》知识,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新增的各类法律条文,如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套路带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
 
  《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旨在引导村民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让民法典真正成为家家户户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庄坞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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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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