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莘县司法局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时间:2021-08-04 10:4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近年来,莘县司法局按照《聊城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实效,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县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年初出台实施普法工作要求,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纳入年度工作要求,下发专门通知,组织全县各镇街、县直各部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在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等过程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实施了任前宪法宣誓、任前考法、年度学法、年度述法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在春季开学、夏季暑假、秋季开学和冬季假期四个时间阶段,下发“法律进学校”专门通知,深入实施“法治副校长”活动,为全县中小学生送去“法治大餐”。
各镇街、县直各部门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学校”“弘扬普法志愿精神,繁荣基层法治文化”法治进机关”“6.16安全生产月”等普法宣传活动,举行“感党恩念党情为群众办实事”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营造了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利用“精准普法信息平台”,推送了30万余条相关法律信息,积极与莘县融媒体中心、莘县气象局合作,制作《法治莘县》,及时在电视台及新媒体播放,在莘县电视台天气预报插图中插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气象法等普法照片,在莘县新闻后全年播放普法口号,在莘县广播开展“法治在线”。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