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禹城莒镇司法所:认真宣讲民法典 依法维权防风险
时间:2021-05-28 11:4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员工法治意识,推深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月27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通过法律大讲堂为莒镇工业园企业员工开展了第三期《民法典》宣讲专题活动,为企业员工送上了丰盛的法律大餐。
讲座上,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为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着重宣讲了民法典诚信原则以及合同编特别是关于买卖合同、合伙合同、保理合同的相关规定,提醒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保障产品质量,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发生纠纷后要依法及时维权。同时,段所长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抵押、质押、保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课堂上,段所长与企业职工进行了互动,向职工现场答疑解惑,使职工树立了法治观念。有的企业员工向段所长咨询了劳动合同、买卖合同、商标权等方面的问题,段所长认真聆听,一一耐心解答,并建议企业要未雨绸缪,通过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等方式,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经营风险,确保企业行稳致远。段所长生动的讲解结合真实的案例,令原本枯燥的法条变得不再晦涩难懂,引得在座员工阵阵笑声。
“段所长既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又有丰富办案经验和娴熟调解技巧,我听了他精彩的演讲,受益匪浅。我深刻认识到,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法治经济,只有遵纪守法,才能长久经营,做大做强。”农民企业家高兴峰深有感触。此期民法典宣讲活动,有助于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进而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优化莒镇营商环境。接下来,莒镇司法所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法典宣讲活动,助力《民法典》实施,为建设法治莒镇、平安莒镇增砖添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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