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张鑫)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公证处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他来到公证处,就开始用手不停比划着,让工作人员摸不着头脑。经陪他一同来的家人一番解释,公证员才明白,原来这位当事人姓苏,是一位聋哑人,他来的目的是因为父母生前的房产因拆迁补偿了四套房屋,想要办理继承公证,由他分得其中一套,其余三套由其他兄弟分得。
经进一步了解,苏某识字不多,但懂手语,会写自己的名字。面对这一难题,公证人员向市公协资深公证员咨询,均表示未办理过此类案件。这让公证人员“犯了难”,但峄城公证处出于对聋哑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角度出发,几经研究决定受理此案。
为了能够确知苏某真实意思,实现沟通交流,公证处请来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手语教学的冯老师担任他的“翻译官”。事前,公证员与手语老师进行了单独沟通,研究如何通过手语表达公证员需要询问的内容,以便让苏某更准确、更容易的理解,之后按程序为苏某办理了公证,在谈话询问环节,明确了其对安置的四套房产中继承其中一套,放弃其余三套的意思表示,并在相应的笔录、放弃继承权声明等文书上签名、捺指印确认。整个谈话及翻译的过程均进行了录音录像并附卷备查。
聋哑人士本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作为法律从业者更应该担起责任,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而不是畏难退缩,一推了之,惟其如此,才能更好诠释法律工作者心系群众、服务为民的初心使命,收获群众信任和理解。(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