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听证、宣告+临界预防,圆涉案少年高考梦
时间:2021-05-12 16:3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李琳、贾耀凯)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对6名涉嫌聚众斗殴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公开听证及不公开宣告,同时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人员进行“临界预防”。
2020年3月,涉案未成年人小豪(化名)与小宁(化名)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双方纠集多人进行殴斗,6名未成年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学习经历、家庭情况、成长环境、犯罪原因进行了客观评估和深入调查,发现6人系高三在校学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就要参加高考。承办检察官考虑到6人平时表现良好,本次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认为该案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及不起诉更利于其回归校园学习、准备高考。
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彰显法律威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不公开听证,听证参与人均同意分别对6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决定。
在宣告现场,承办检察官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决定书,围绕犯罪性质、社会危害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告诫其遵纪守法,珍惜时光,放下心理包袱,以高考成绩单回报家人及社会。同时对法定代理人进行亲职教育,要求父母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问题,通过亲情的力量感化、挽救孩子,为涉案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随后,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对5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临界预防”训诫教育,公安机关代表、值班律师、法定代理人等分别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希望他们吸取教训,远离法律红线。
近年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温情办案,通过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完善法定代理人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强化跟踪帮教、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及不起诉、开展“临界预防”,规范犯罪记录封存等方式,利用“阳光未检平台”实现了专业化办案与关护帮教的有机融合,真正做到了“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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