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开展公开听证
时间:2021-05-09 12:35 浏览次数:
01:对六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公开听证
为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形成公益保护共识和合力,槐荫区检察院于5月7日,对6起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涉及耕地占用税征收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合并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前,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送达了听证通知,发布了听证公告,邀请了人大代表、律师等3名听证员,并邀请一名人民监督员对本次听证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与需要听证的8个法律适用问题;行政机关围绕听证问题说明情况并阐述意见;听证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逐一发表了听证意见。区检察院对本次听证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人民监督员对区检察院公开听证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此次听证会公开透明,程序严谨,体现了司法公开、公正和公信。区检察院将根据此次听证情况依法对本案作出决定,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02:对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开展公开听证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证检察机关办理法律监督案件公开、公平、公正,促进矛盾化解,槐荫区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于5月7日对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前,区检察院进行了听证公告,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听证通知。同时,区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律师等三人担任听证员,邀请一名人民监督员对本次听证活动进行监督。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听证的主要问题;双方当事人围绕听证问题发表意见;听证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经休会讨论后对案件发表了意见。为充分化解矛盾,主持人还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意愿。区检察院对本次听证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人民监督员对区检察院公开听证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听证活动合法有效、有序,各方均履行了各自的职责义务,促进了司法公开。会后,区检察院将根据本次听证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并将作出的决定和理由告知听证员。(槐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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