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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制定出台精品案例培育工作办法
时间:2021-04-23 16:1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办案理念,充分发挥检察精品案例对司法办案的引领与示范作用,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在全市率先出台《精品案例培育工作办法》,建立案例培育机制打造精品案例,以培育精品案例为载体,推动检察办案质效的全面提升。
 
  一、建立案例培育机制,提升精品案例储备力度。建立案例选报机制,向前深植案例意识。强化检察官精品案例意识,要求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意收集精品案例培育素材,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案例选报要求,根据平时掌握的典型案例情况,选报具有指导意义与办案监督效果的案例;建立案例审核机制,对上报案例经过“业务部门—检察官联席会—分管检察长”层层筛选、修改、审核把关,保证报送案例的质量。
 
  二、加强案例编写工作,提高精品案例转化质效。实行“谁办案谁编写”原则,各业务部门聚焦精品案例重点,由办案人或指定人员将案件内容总结提炼,用心转化。业务管理部加强指导力度,引导督促案例编撰人对前期汇总收集的素材及时总结,从体现典型性、代表性的角度深度挖掘、提炼、加工,完成精品案例培育成果的转化质效。
 
  三、注重案例备案汇编,促进案例成果转化。业务部门编写的精品案例经分管检察长审核定稿后报业务管理部备案并报送市院研究室。检察业务管理部紧跟检察工作重点,每季度、年度将精品案例进行收集汇编,促进精品案例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转化,同时将精品案例评优情况作为检察官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历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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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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