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原法院法官主动上门温情调解 被告自动交款,原告欣然撤诉
时间:2021-04-23 11:00 浏览次数:
“闺女,虽然我对物业公司有怨恨,可你们来到我家连口水也没喝,就一直热情的给我们解决矛盾,还一切为我着想,我今天想法借钱也要把物业费交上”年近八十岁的赵某某双手握着法官崔玉瑶的手激动地说。
近日,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平原法院行政庭法官上门坚持不懈的温情调解,在进入诉讼程序过程中成功化解,原告在收到案款后,也欣然撤诉。
案情简介
原告平原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赵某某系某小区业主,2013年6月1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将物业管理服务委派给了原告,并签订了《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约定了物业费的每平方米的金额与违约需交纳滞纳金,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原告服务到期,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相应的物业费1902元,经原告多次摧要被告拒绝交纳。
法官主动上门温情调解
案件受理后,行政庭长王晓彤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小,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王晓彤派法官崔玉瑶、法官助理孙高潮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征求其意见。因电话联系被告无人接听,邮寄送达相关手续也无人接收被退回,案件陷入僵局。
为准确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崔玉瑶、孙高潮二人多次步行至被告所在小区找寻,经多方打听,了解到被告是一位年近八十岁的老人,平时自己居住,白天会出门照看外孙。经向邻居询问,得知了老人回家的大概时间后,便耐心在其家门口等待,在老人返回家中时,为避免老人受到惊吓,两人先表明身份后,又温和的释明来意,消除了老人的顾忌。
经了解,老人曾与物业管理人员发生纠纷,且事情未能及时解决,双方产生了较大矛盾,后来老伴去世,家庭生活困难,因此停缴了物业费。崔玉瑶一面给老人做工作、安抚老人情绪,一面快速与原告取得了联系,并将被告的困难情况告知原告,并将被告的原话传达给了原告,希望原告可以体谅被告目前的困境。
被告自动履行,原告欣然撤诉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法官崔玉瑶通过电话与原告沟通,又与被告多番温情调解下,原告同意从照顾被告生活困难的角度作出适当让步,被告也同意一次性交清物业费,原告又承诺自愿撤回起诉。但考虑到被告上了年纪,到法院交款不方便,也不会用手机支付,法官崔玉瑶迅速联系物业公司代理人上门收取,被告交纳了物业费,原告代理人收款后欣然递交了撤诉申请,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至此,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就此了结,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所做的工作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案件标的虽小,却关乎到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今后,平原法院将一如既往的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用脚步丈量民情,以服务温暖民心,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创便利、化解矛盾纠纷。(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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