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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贾镇:赡养起纠纷 调解续亲情
时间:2021-04-23 10:4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楚蕾蕾 候素敏)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贾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级法律顾问用耐心、细心、温心成功地调解了一起耄耋老人状告子孙不尽赡养义务案,经工作人员的悉心调解,缝合了母子亲情,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2021年3月16日,92岁高龄的某村村民陈某步行3里路来贾镇政府状告儿孙不尽赡养义务。司法所工作人员楚蕾蕾、满洪法接待了这位老人。因年事已高,老人一路劳累,工作人员搀扶老人走进司法所,为她准备了热水,认真听取了她的烦心事。与此同时,第一时间联系了村支部书记,找到了这位老人的家人。随后,陈某的孙子郭某驱车赶来。简单了解情况后,考虑到陈某的子女没有到场、身体状况欠佳等因素,决定联系村级法律顾问到陈某家中具体调解此事。
 
  村级法律顾问候素敏、赵华民来到村内调解此事。据了解,当事人陈某膝下有三儿两女,多年前陈某属于再婚嫁到本村郭某某,来时郭某某育有一子(现为继子)。陈某的老伴郭某某几年前撒手人寰,继子因出车祸去世,所得赔偿款由孙子郭某代替保管。现在陈某要求孙子郭某把赔偿款归还自己,并要求子女每月按期缴纳赡养费。
 
  经过走访街坊邻居调查取证,法律顾问了解到:由于陈某年龄较大,不能妥善利用赔偿款,暂时由郭某代替保管,郭某为人憨厚,孝敬老人,平常对老人呵护有加,老人吃住不愁。但是,陈某年事已高,耳聋眼花,性格孤僻,有事不喜欢与儿孙商量。双方存在误解,不存在不赡养老人的问题。
 
  在掌握了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法律顾问对郭某让老人独自远距离外出的行为提出了批评教育,同时,要求郭某赡养老人要耐心、多顺从。陈某的儿孙深感愧疚,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好地善待老人,让她安度晚年。(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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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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