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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司法所调解维权 助农民工拿回“欠薪”
时间:2020-06-16 13:2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凯 王德卫)2020年5月,正值麦收农忙之际,29名来自莘县徐庄镇张楼村、桃园村、河南商丘、阳谷西湖镇等地的农民工来到莘县司法局徐庄司法所,他们个个情绪激动,请求帮忙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徐庄司法所所长王守学见状,先是耐心安抚他们的情绪,让他们坐下来慢慢说,听了他们的叙述,了解到他们一行人在我镇学校建设工地干零工,现已完工,却一直拿不到工资,虽然通过多种渠道找包工头要钱,但是对方一直以总工程没有完工为由推辞。“学校这个工程都快三年了,我们的血汗钱不会就这样打了水漂吧?”说着说着几个农民工都哽咽了,看着他们花白的头发,满脸的皱纹,布满老茧的双手,司法所长深知农民工不易,积极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稳定思想情绪,表示一定积极协调。
 
  司法所长王守学在协调过程中,进一步调查了解案情的事实经过。经过深入走访和详细调查了解,工程项目部与承包方曾签订协议在施工期间支付部分工程款,直至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尾款。由于总工程未交工,新冠病毒疫情延缓了工期,承包方迟迟没有发放工资。
 
  了解该事件的原因后,司法所长王守学积极与工程项目部经理、承包方、农民工代表沟通协调,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是工程项目部表示自己已经按照合同支付了包括工资在内的工程款,自己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而承包方宋某辩称项目部给的工程款都用到了工程上。两人互不相让,事情陷入僵局。
 
  争论一时难有定论,但司法所长王守学始终本着落实和保障农民工工资顺利发放,绝不允许公司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角度出发,保障农民工劳动所得。考虑到承包方宋某确实拿不出钱,工程还没完工,就剩收尾工作,结清尾款眼看在即,劝说项目部尽可能提前支付后期的工程款项,司法所长王守学与公司方代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普之以法。通过多次沟通协调,历时十余天,公司方最终同意再拿出28万元,作为工资款发放给农民工。
 
  6月10日上午,项目部经理李某带着28万元现金如约来到徐庄司法所,在司法所长王守学的主持下,将28万元现金依次经承包方宋某的手全部发到农民工手中,做到专款专用。
 
  通过此次调解,成功解决了29名农民工的工资问题,看到农民工喜滋滋的领到血汗钱,司法所长工作人员心里也落下一颗石头,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徐庄司法所将持续加大劳动保障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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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亚太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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